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三號公告 (05/29/2009)
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
第三號公告 (05/29/2009)
近來接到消息,一些仁波且或法師及聞法點以“恭敬佛法”的名義,強行向前來恭聞佛陀宣說法音的行人收取500元一次或數目不等的“聞法費”,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深感震驚,認為這是欺騙行為,為此特公告如下:
第一, 第三世多杰羌佛在法音中已經多次明確開示:佛法是拿來解脫眾生苦厄的,而不是用來剝削眾生的。任何人只要有學習佛法、從善遠惡、利益眾生、求解脫的意願,我們都應盡量滿足,包括犧牲我自己的利益,也要盡力幫他人得到幸福快樂,更不應該論其富貴貧賤。
第二, 行人對佛法的恭敬是應該的,每個人發心建立聞法點或者供養、護持某一個仁波且、法師、聞法點,那是他自願的發心,這是凈業的願力和福報功德,任何人不能硬性規定,施以黑業的壓力,強行收錢,因為這不是修行人利眾為目的的行為,而是罪業的舉動。如果有人以任何方式規定聞法的弟子必須交錢才能聞法,否則不得聞法,這等于是將佛陀的法音變相地出售,這是邪惡行為,是以金錢對佛法的褻瀆和侮辱,已經背離了佛陀的教導。因為有的人本來就生活困難,有財富的人不但不能向他們收錢,反而還應該拿錢來幫助他。佛堂、聞法點不應該以聞法來逼他們交錢,而是應該資助他們,千萬不要失掉自他交換菩提心的行願。
第四,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也沒有接受過任何的供養,更不會支持規定交錢才能聞法等欺騙大眾、褻瀆佛法的行為。
特此公告。
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
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
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